![](http://a.nync.com/.jpg!40)
![](http://static.nync.com/main/images/cungg/cq26-min.png)
5月13日,高速交警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晋新高速丹河收费站查获一起无证司机驾报废车还挂别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13日晚上21时许,高速交警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丹河收费站执勤时,一辆灰色“现代”轿车从身边经过,发现该车号牌老旧污损,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未料想,驾驶员非常淡定的说:“我没有驾驶证”,民警追问:“那出示一下行驶证”,他说:“没有”。经过了解,驾驶员周某今年25岁,长治市屯留人。周某称,车是两年前花了4000元钱从同村老乡手里买的二手车,买的时候就没有任何手续。平时只在村里开,事发当天,自己乘兴带着家人朋友从长治到河南郑州玩,没想到在山西最后一道关卡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该车号牌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固封螺丝安装,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粘贴任何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民警对车架号进行拍照取证,并通过公安网查证,排除了该车是盗抢车辆的嫌疑。发现该车悬挂的机动车号牌晋LBJ123竟然属于已经注销的“松花江”牌小型车辆所有。民警问周某晋LBJ123号牌是如何取得的,周某称,自己买车的时候,车上就挂着晋LBJ123号牌,还以为晋LBJ123号牌就是原车号牌。
根据相关规定周某将被处以总金额8000元的罚款和一定时间的行政拘留。其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驾驶报废车辆罚款1000元。依法严处小编认为是对行驶在路上的其他车辆的负责,更是对该驾驶员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