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1. 3月15日上午10时,武乡上司乡小店村王家庄自然村背沟方向发生火情,魏九宏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2日。
2. 3月18日,武乡故城镇村民杨俊星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7日。
3. 3月29日,武乡石北乡东黄岩村发生火情,村民周贵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被行政拘留7日。
4. 3月31日,武乡石北乡型庄村发生火情,周向高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7日。
5. 4月5日上午11时,武乡分水岭乡南关村村民崔玉峰上坟烧香引发火情被行政拘留7日。
6. 4月5日,武乡监漳镇大河西村村民程少东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
7. 4月3日,潞城史回乡史回村村民卫某某在其耕地露天焚烧秸秆和杂草,被巡查发现,史回乡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出动赶往现场。经调查取证,卫某某对自己焚烧行为供认不讳,公安部门依法对卫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希望大家切记
千万不要携带火种和
易燃易爆物品入山
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特别是
要自觉杜绝焚烧纸钱、秸秆
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和
人民财产安全